【白話智權】專利師的誤會,並淺談智權管理這一行的職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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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聯合新聞網轉載經濟日報所發布的一則新聞〝殺出低薪重圍 先當師字輩〞,筆者相信新聞的出發點是好的!鼓勵年輕人藉由國家考試,考取代表「專業」的國家級證照,如此,將能脫離22K的魔咒,成為令人稱羨的高薪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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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張圖片可說是出現一個極大的誤會!而這其實也是筆者在從業時,常被問起的問題:

客戶:所以,您是專利師嗎?
筆者:不!目前只是專利工程師的角色。
客戶:專利工程師不是專利師嗎?

 

客戶常對著專利工程師直接叫專利師的情況,更是常常發生,雖然只差兩個字,卻是天和地的差距阿!怎麼說呢?先用下表來簡要比較差異: 

未命名(整理自筆者)

那麼到底從事智權管理這麼行業,需不需要專利師執照?又或者,若想進入智權管理這個領域,有哪些職缺是可以考慮的?其職涯發展又是什麼?以下便為筆者多年從事這行業而作的整理!想整理之原因,是覺得台灣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議題終於有能見度,而現在的氛圍,也正是最有史以來屬於很好的一個區間,期望未來能更好,無論政府、經濟、企業發展、人力資源發展都能重視到這一塊。

 

Q1:主要的工作內容?

在智權這個領域裡的工作者是多元的,但主要有幾種職務類型:

1. 專利工程師

(1) 這是智權產業中最值得嘉許的一個角色,通常都是理工背景,以台灣目前的產業需求為基礎考量,機械、電機、電子是最容易在這個行業找到專利工程師的工作,其次可能是資訊、生物科技、化工類的,主要的工作內容就是撰寫專利說明書;

(2) 專業程度:客觀上要看這位專利工程師對於自己的期許有多高,要我定義,一個成熟的專利工程師至少應該包含幾種實務上的技能,包括:

初階:專利說明書撰寫、專利檢索、可專利性分析與判斷;
中階:專利權分析、專利侵害鑑定能力等;
高階:專利申請佈局建議、策略擬定、訴訟分析與協助;

而一個具有中階能力的專利工程師之養成訓練,大概需要三年左右的時間(純粹依個人過去帶專利工程師的經驗),而個人的主動性則是專利工程師未來發展性的關鍵;

(3) 未來發展:資深專利工程師(事務所專利部主管)、智權管理師、企業的IP管理人、專利師(考試)、智權專業講師、智權管理顧問、自行執業;建議在具有中階能力後,可以考慮開始補上「法律」的專業能力;目前已知有很多前輩先進同時具有智權實務、法律實務,更甚者,有部份已經同時具有專利師及律師資格

 

2. 繪圖工程師

(1) 主要工作內容為協助專利工程師繪製專利說明書中的所應附加的圖示,一般以製圖科、機械背景為人資的來源;

(2) 可朝專利工程師的方向發展,通常具有繪圖能力的工程師在轉任專利工程師時,具有較佳的優勢。

 

3. 行政及案件控管人員(一般有國內、國外之區分)

(1) 百分之百的無名英雄,絕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人資;專利工程師案子寫的再好、繪圖工程師的圖畫的再漂亮,如果沒有行政及案管人員的協助,通常無法讓案件內容有最佳的呈現,當中的細節非常多,例如資料登打的正確性、案件期限的管制(法定期限、約定期限等),工作內容的壓力很大、細節繁瑣,通常需要細心、謹慎的個性比較適合,而且還要能坐的住。

(2) 未來發展:如果能在工作中同步充實智權相關的專業知識,且語言能力不錯者,可朝國外部的案管人員發展,有機會可以成為管理與國外事務所合作資源的管理人。

 

4. 專利代理人/專利師

(1) 早期的專利代理人是以原先具有特定資格後(例如律師、會計師、工業技師、或曾經在主管機關服務滿特定年限),再經換證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專利師法通過後,已取消此換證制度,但原已取得換證之代理人仍可繼續執業。

(2) 專利師:專利師法通過後,取得專利師資格需經國家考試後取得專利師資格。

(3) 代理人/專利師均可執行代理專利申請業務(目前採雙軌進行)。

 

5. 商標代理人

(1) 目前台灣對於商標代理人之資格無特別限定,就目前已在智慧財產局已完成登錄的商標代理人名冊,是已經具有代理一定數量商標案的商標人。

(2) 客觀上,商標代理人應至少具有商標法、商標審查基準之基礎能力,如對於品牌的操作與管理具有一定程度的認知更佳。

 

6. 著作權代理人

(1) 目前台灣對於著作權代理人之資格無特別限定,台灣目前是由著作權登記團體、財團法人性質的著作權團體提供此類資格之核發及認定。

 

Q2:該如何挑選適合的事務所/代理人/專利師

1. 挑所,當然更要挑人

(1) 技術領域:了解實際撰稿之專利工師專精的技術領域,因為寫案子的工程師通常決定了專利說明書內容的優劣,相同或了解案件技術領域的工程師,在一開始討論案件時,就有共同的技術語言,發明人在作技術內容時揭露及描述時,專利工程師較能及時掌握重點;

(2) 實務上,代理人/專利師不一定是直接處理案件的專利工程師,所以建議了解清楚,如果是代理人/專利師搭配適合的專利工程師,那也是很不錯的,重要的是,跟你談技術揭露的是誰?依實務上來看,如果談的人跟寫的人是同一人,那是最佳的選擇(先決條件是實務經驗,而非職稱或資格,當然有實務經驗又有資格,那是再好不過!)

(3) 一定要看稿:很多申請人或發明人在交辦後,可能因為忙碌而不看稿,建議還是要看,如果真的忙不過來,或不習慣看稿,可以請負責該案的專利工程師/代理人/專利師作內容說明,申請人或發明人自己務必清楚案件的「專利範圍」,因為那關乎未來主張權利時的可能性,多數的專利權屬於「紙上專利」,未必能真正主張專利權,其關鍵即在於當初申請專利時所界定的「專利範圍」,過小,不易主張專利權,過大,專利有效性的容易被挑戰。

 

2. 重視申請前之「專利檢索」

(1) 檢索結果可作為準備開發的「產品」或「服務」是否有落人他人專利權可能性的參考,如果結果為「是」,所檢索到的前案可作為「迴避設計」的基礎;

(2) 檢索結果可作為準備開發的「產品」/「服務」是否有重復他人已開發的「產品」/「服務」之比較基礎,避免不必要的重複開發成本;

(3) 檢索結果可作為評估準備開發的「產品」/「服務」之技術手段是否適合作為提出專利申請的標的(新穎性判斷/進步性評估)。

 

3. 其它資源提供(不一定為必要,但有是更好)

(1) 申請服務是最主要,亦是每個事務所都應該具備的基礎條件,建議申請人可進一步跟服務方討論還可提供哪些相關服務,例如分析、建議、法律訴訟/諮詢、或相關爭議處理協助等。

(2) 盡可能了解服務端之團隊組成,功能多元性及完整性都可列入考慮因素。

 

Q3:該具備什麼樣的特質?

1. 智慧財產權這個產業實則上是需要各種背景的人加入,但單純以「專利」這個區塊,比較適合理工背景的人切入,在門檻上會比較容易跨過,目前看來,大學是理工科系的人員較為適合,如果研究所是科管/科法更佳,「商標」的區塊則較無限制。

2. 最終都與「法律」脫不了關係,所以業內有許多工程師或服務人員最後都會走向「法律」這一段,因為取得權利是前段,後段則以「維護權利」為重點。

3. 智慧財產權這個產業是「技術/創意/知識」+「管理規劃」+「法律」的結合,目前看起來,這已成為必然組成的基礎,未來更應該輔以「行銷」、「財務」等規劃(權利「商品化」的考量),所以這個產業的發展相當多元。

 

(Cover photo viaopensource.com ,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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