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物語】訴訟庭期的良辰吉時

0

經過一陣腥風血語後,終於快要結束這個庭了,法官詢問兩造下次開庭可以的時間。

法官問:「原告律師、被告,6/1,下午3點10分,你們都可以嗎?」
原告律師爽快地回答:「可以。」

只見被告埋首於行事曆中,眉頭深鎖,遲遲沒有回答法官。
法官見狀,問:「被告,如果時間上有問題,我們也可以換時間,不過時間可能會排到7/30,可以嗎?」

3989418655_34943356e8_z(Photo via ssalonso, CC License)

只見被告比先前更加忙碌,戴上老花眼鏡,安靜的法庭中,只聽到被告快速來回翻閱行事曆的聲音。法官和原告律師都有些困惑,被告到底是何方神聖,他的行程竟然比法官大人的行程還滿!

過了好一陣子,被告面有難色地抬起頭來,問:「法官,是否可以改在7/9或7/24兩天開庭呢?」,被告揮動手中小小的行事曆,道:「因為法官您剛才提到的6/1和7/30兩日,在我這本農民曆上寫的都是『忌 訴訟』的日子,不宜打官司啊,我這個案子對我很重要,我要挑一個『宜』的日子…」

 

【司法物語的小眉角】

庭期是否良辰吉時,這見仁見智。

但法庭就是戰場,上戰場前,一定要做好準備。是以,在選定庭期時,要特別注意,在下次開庭前,是否有足夠的時間回應法官此次開庭的問題、就對方所為之陳述進行必要的攻防與答辯。

萬事俱全時,就是最好的「良辰吉時」了!

 

原文出處:一個法律工作者的司法物語 (授權轉載)

(Cover photo via @Doug88888, CC License)

這篇文對你有幫助嗎?歡迎分享轉發!

About Author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