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條紙】噢!原來新型專利有這麼個插旗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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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便條紙」專欄,
在這裡,我分享自己從智慧財產權領域所得到的一些觀察與心得,
讓你可以Take a note,或許在哪一天將能有所應用。

 

日前,數位時代舉辦了堪稱2014年末的最大創業圈盛會的『Meet Taipei 2014 創新創業展』,智由博集也躬逢其盛,參與這個Party!會中來了不少富有實戰經驗的講者,如Maker創業導師 程天縱先生、有的放矢(VPON)公司 吳詣泓執行長與樂陞科技 許金龍董事長等,當然,這種創新創業活動更聚集了不少台灣新創團隊,據說展區有100多個團隊,各自在展區肆意地炫耀著即將改變世界,或即將解決你生活中痛點的偉大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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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專利核准了,可以幹嘛?

就在筆者來回穿梭於各個新創團隊,看完能作親子互動的『JUMPY智慧手錶』,及擁有全球專利的『紙可拍相機』,正巧碰上服務過的客戶A,順帶一提,也恭喜他們在今年Meet Taipei拿下好成績,聊著聊著,我們談到了『新型專利的用法』,老實說,真沒想到他問我的第一個問題是:「新型專利核准了!但,可以幹嘛?」,針對這問題,咱們今天就不談新型專利之價值,長期以來都被低估的議題了(欲了解可參閱新型專利,您委曲了!),筆者把分享給這位客戶A的一個台灣業者怎麼運用新型專利的實際案例,也分享給大家聽聽!

 

智權管理師:來!對這個產品做一下專利檢索,檢索區域為台灣就好!

專利工程師:只要台灣?(OS:真是個涼差事)

專利工程師:等等~ 這個產品,不是在日本或德國的什麼展得過大獎嗎?

智權管理師:是阿,這就是為什麼檢索地區僅限台灣!

智權管理師繼續補充:客戶B還想申請專利呢!

 

細究之下,原來客戶B做生意的方式,是定期前往國外各大展區看展(找標的),並憑著對於台灣市場或台灣消費者的嗅覺,尋找可能具有潛在市場的產品(標的產品),便將它帶回台灣,進行專利檢索,確認此標的之技術特徵,沒有在台灣被申請相關專利(意即確認沒有侵犯他人專利權的風險)後,便大膽地在台灣進行開模、生產、銷售(註一),同時,替此標的產品在台灣申請了新型專利!

 

14107492302_f4bf94b082_z(Photo via CeBIT Australia, CC License)

 

疑惑的你,可能會問兩個問題:「第一:國外都有相關產品了,還可以在台灣申請專利?,第二:直接賣就好,還浪費錢申請專利要幹嘛?」

 

專利不只做廣告,也能插旗『嚇唬』對方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屬智權知識面的問題,因為新型專利目前在台灣,僅採形式審查制,換言之,這一階段並不會對可專利性(即新穎性或進步性)作審查(註二),再講白一點,幾乎只要有提出申請,便能獲得新型專利的證書。

 

第二個問題的答案就屬智權應用面的問題,消費者是盲目的!(這裡所指之盲目為,部分消費者在購買”特定商品”之前,尤其是消費門檻不高的商品,是不會經過詳細的思考、查詢與比較。但筆者仍相信多數消費者是非常理性的,貨不比三家不買!),是以,在價格、規格差不多的情況下,大肆標榜著『本產品已獲專利!』的那一個,似乎較能獲得消費的青睞(至少筆者在選LED燈泡或電風扇時,就是這樣),而專利用來當行銷廣告,這你我或許已都懂。

 

另一個用途是,提高其他競爭對手的進入門檻,當有同樣運用此方式做生意的對手,也要販賣同樣產品時,如果知道有侵害他人專利風險的存在,或許會選擇另一個沒有專利保護的標的,大易律師事務所的祝良律師也說:「只要你有專利,請律師給對方去信,對方一般都會被嚇住。」

 

但如果這個標的產品的市場夠大(就是要與你分一杯羹),對手在生產、製造、販售前,必定得好好研究一下您的專利,然而,正所謂「插旗容易,拔旗難!」,在對手委任專業人員,發現其實這個專利不該被核准,且著手準備相關資料,對其進行舉發程序(即挑戰該專利權的有效性)時,時間已匆匆消逝,而客戶B早已口袋賺飽飽,遠在國外某一個展覽中,尋找著下一個標的產品。

 

故事到此,客戶A恍然大悟,原來新型專利還有如此用法!但筆者馬上話鋒一轉:「你們的產品極富有技術內涵,當初即採一案兩請策略(發明、新型專利同時申請),貴公司對於新型專利的運用方法,那肯定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註一:專利制度具有屬地主義,即專利權僅在核准專利之該國有效,如台灣專利無法拿到美國行使專利權。
註二:這裡談的僅限於台灣!如中國知識產權局,就會對實用新型專利的新穎性作審查。

 

(Cover photo via pierpet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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