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條紙】關於專利申請,您會有的六大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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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便條紙」專欄,
在這裡,我分享自己從智慧財產權領域所得到的一些觀察與心得,
讓你可以Take a note,或許在哪一天將能有所應用。

 

昨天受創夢市集之邀請,前往分享『新創團隊進行專利申請的停看聽』,關於所分享的內容,我覺得最重要的莫過於所歸納的六大專利迷思:

 

迷思一:專利是一種壟斷行為!

不,專利制度的最初核心精神應該是鼓勵公開,政府鼓勵發明人將他的創意心血公布給大眾,進而促成技術交流,然而,因發明人會有所損失,所以政府給它特定的權利(專利權)作為補償。

 

迷思二:其他人都這樣做也都沒事,所以專利沒有用!

不,就像有一次,某人和我同時都闖了紅燈,但警察就只攔下他,我卻大搖大擺地繼續騎著車離開。其他人不會被專利權人提出告訴,不代表你也不會。而為什麼會是你?最主要原因莫過於你已經威脅到專利權人的市場(這樣想好像要開心一下)。

 

迷思三:我搞互聯網的,不需要申請專利!

不,雖然Appworks的林之晨在創業一書中舉出Paypal的案例,Paypal當年因率先發現金流中有壞帳問題,進而發展打壞帳的相關技術,讓利潤大幅上升,但創辦人卻因為不想把此軟體技術公開,所以選擇不申請專利,記住!那是因為當時所有金流市場中的Player們都不知道要打壞帳這件事,所以專利的公開制度會讓大家知道要打壞帳,然而,想想自己所發展的技術,會是這樣的情況嗎?我想,在台灣,多數團隊正開發的技術大多並非如此。

 

迷思四:請幫我申請世界專利!

不,你不需要世界專利!首先,並沒有世界專利這件事,再來,在新創階段,你的市場絕對不會是全世界(我想就算是到了A或B輪,目標全世界也還太誇張),所以你不需要在一開始就把大把大把的鈔票,拿去申請台灣、中國、美國、日本、韓國、德國、印度、泰國、馬來西亞…等,而且,專利還有所謂優先權制度,可以讓你具有一年的思考期,等到這一年內真的拿到資金後,再來想想全世界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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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五:新型專利沒有用!

不,會有新型專利制度的出現,必然有其效用!首先,正是因為新型制度不需要做實體審查(白話一點講,就是審查委員不會去審技術內容是不是真的那麼厲害),所以拿到證書的時間相較快很多,所以,如果產品的生命週期是短的,就非常適合透過新型專利來保護,畢竟,發明專利需要2~3年的時間才會有個結果,而這段期間,產品都不知道已經到幾代了。

 

迷思六:申請了專利就不會被告侵權了!

不,把技術拿去申請專利和產品是否侵害他人專利權,絕對是兩個平行時空下的事情,您手上握有一件專利,儘是政府給你一定的權利(專業的講叫排他權),讓你可以去跟別人說:ㄟ,拍謝,你踏到我家地盤了!要嘛出去,要嘛付我過路費。你有專利,和你會不會被告侵權是兩碼子事,所以,要確保不會被告,不是去作專利申請,而是作專利檢索。

關於專利申請這件事,不知道您認為還有什麼樣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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