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智權】國防機密與專利權的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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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藝人李蒨蓉等人登上阿帕契直升機並PO照炫耀的風波延燒,讓各界無不對國軍那耳熟能詳的口號「保密防諜,人人有責」提出了質疑!國防部甚至更提出『阿帕契頭盔因為不在使用情況下所以沒訊號,因而,勞飛官的行為不算洩密。』嗯。今天不討論阿帕契,只討論國防機密!其實國防機密跟專利權也是有關係的(不信的話,去翻翻現行專利法第51條),嫌麻煩的話,便往下聽筆者娓娓道來。

假設一個情況,鋼鐵人胸口那個會發光的的東西(其實就是迷你型的核反應爐)是你發明的,而且就整個技術手段的組成,你開心的向智慧財產局提出專利申請,那麼結果會如何?

1. 在審查階段,只要被認定為是涉及國防機密,智慧財產局即會諮詢國防部的意見,如果國防部認為是必要保密者(『因為怕其他人看到後,會據以實施的製造出一群鋼鐵人,然後讓鋼鐵人去跑趴,或在凱達格蘭大道抗議』),那麼這份申請書件就會被封存;

2. 而且即使你是發明人、申請人,還有包括你的代理人都要負有保密的義務,否則就視同拋棄這個專利申請權的權利(未來即便准了,也等於失去這個專利權)!(以下絕對是夢的到:所以鋼鐵人只能偷偷在家裡做,做好後只能夜間飛行,要飛的夠高,高到雷達偵測不到、阿帕契打不到。)

3. 保密期間為一年,屆滿一年時,智慧財產局會再問國防部一次,以確認有沒有繼續保密的必要性,如果有,你只能繼續夜間飛行,記得,要飛的高一點,如果沒有保密的必要性,那恭禧,真的可以讓鋼鐵人去跑趴了;

4. 如果確定沒有保密的必要性後,你,才可以準備領證取得專利權;

5. 另外,在保密期間,政府會給你必要的補償。(這也是夢到的:不知道有沒有包含提供組團,參觀某些特定人士才可以去的展覽。)

3755982625_af2c45bf0d_z(Photo credit:Nathan Rupert@flickr CC BY SA 2.0.)

 

認真論究,如果發明或創作事關國防機密,確實有其被保密之必要性,因為這顯然對國家安全有相當重要的影響,記得嗎?鋼鐵人的電影片段中,東尼被請到聽證會上去說明,因為大家所質疑的,就是鋼鐵人有天會不會變成危害全體人民的武器,東尼怎麼說?他說:「如果你願意請我當國防部長,我會考慮看看!」

 

(Cover photo credit:The U.S. Army@flickr CC BY SA 2.0.)
(撰文:詹詹自喜;編輯:馬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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