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港ㄟ台灣IOT!看智慧情趣用品LovePalz的專利申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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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在想,小編收到這編文時,會不會臉紅?會不會礙於尺度關係,將本文收藏在他的私人資料夾或是丟到資源回收桶裡?(小編OS:智由博集除了將難懂的法條白話外,另一個目標就是把18禁寫成兒童亦宜)
 

『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IoT)』是一個基於網際網路、傳統電信網等資訊承載體,讓所有能夠被獨立尋址的普通物理物件實作互聯互通的網路。

-維基百科

 

通常,一個產品的設計,最基礎的滿足使用須求,求好再求精,而更上層樓的後的極緻要求,則是在設計時預先考量了UX(使用者體驗,個人覺得如果用「使用者體驗回饋」會更精準),進而使成型後的產品可以有更佳的UI(使用者介面),而良好、受歡迎的UI,則無非是具有更友善、便於操作的使用介面,甚至連介面所呈現的視覺、觸覺、聽覺等感受,都應該被一併考量在產品設計中。今天要介紹的裝置,算是完全符合IOT的要件,而且將使用者體驗發揮的淋漓盡緻:世界第一個專為遠距離戀人設計的成人互動情趣產品 – LovePa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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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alz產品示意圖 (圖片源自:LovePalz粉絲團) 

 

LovePalz是台灣新創團隊蔚思品牌管理公司旗下專攻互動式成人玩具的品牌,「大人物」對這個產品所下的標題:即時體感情趣用品,LovePalz 要讓你夜夜愛不完!文中是如此說明:「由台灣品牌 WINZZ 所設計的概念式情趣用品 LovePalz,利用晶片感應技術,讓 A 裝置感應到的壓力與速度,可以透過無線訊號傳送到 B 裝置,準確地反應出來,再配合手機APP的視訊以及定位功能,讓雙方可以看到彼此的臉和位置,實在是很刺激…」以及「即時互動無線傳輸,無論何地何時,伴侶僅在咫尺之遙。LovePalz結合微機電晶片(MEMS)與無線(Wireless)技術,同時在男性與女性的 LovePalz 裝置中,皆有精密的壓力感測,LovePalz可針對使用者當下的狀態做反饋。因此在使用過程中,LovePalz打破空間與時間的疆界,可即時將雙方當下的細微情緒,無時差互動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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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Palz需透過硬體與軟體的搭配 (圖片源自:LovePalz粉絲團)

 

簡單而言,這是一個透過網際網路的聯結,以手持式行動通訊裝置(對啦,就是智慧型手機)為影音及資訊傳輸的載體,進而可達到使兩個即使分隔兩地的愛人都可以得到快樂的「情趣用品」。

 

我們可以輕而易舉的來拆解一下這個神奇裝置的組成,包括:

  • 兩支手機(或資訊裝置亦可,例如平板電腦、筆電等);
  • APP;
  • 網際網路(或行動通訊網路);
  • LovePalz(一組),原則上是一剛硬的男性代表及一溫柔的女代表(筆者只能想到這最不算18禁的形容詞了)。

 

兩個愛人各自的手機下載APP後,即可透過APP的執行驅動自己手上的LovePalz,當然,在這樣的合理的情況下,男方手邊的應該是溫柔的女性代表,女方手邊則是剛硬的男性代表,當雙方聊的很開心,有感覺的情緒一來,就可以同時但各自使用手邊的LovePalz,達到即時互動,直奔極樂的境界(畫面由落水流花或火箭升空帶過),至於詳細的使用方式,請買一組回去後,參閱使用說明書。

 

依照筆者過去接案的經驗,真的覺得這個發明簡直是驚天地、泣鬼神了!原因無他,這完全是一個重大突破,過去日本愛情動作片教育我們,這類的用品通常是單機應用,就像單機遊戲一樣,再怎麼玩,也是一個人開心,再者,這類型商品跟網路唯一的關係,是使用者不好意思去店裡買的時候,可以透過網路購物購得,如果出貨端再白目一點,送貨單上寫上「按摩棒」,然後收件地址又是公司的話,購買者應該會跳樓。

 

而現在這個LovePalz,從單機進化到線上共遊,還不限距離,想想,這是多麼讓人興奮的一件事?回到產品面,這麼好的創意跟設計,Winzz如何看待他的智慧財產權?經查,這個產品的實體結構,Winzz在台灣有:

  • 針對LovePalz的結構提出申請並取得一件新型專利;以及
  • 針對LovePalz之外觀提出申請並取得兩件設計專利(為什麼外觀有兩件,道理很簡單:「一剛硬的男性代表及一溫柔的女代表。」)

 

筆者本身因為還沒正式接觸過Winzz的人員,所以目前僅得由其申請的案件作推估,首先,台灣的部份:

  • Winzz係採取最快最直接取得專利權的方式,於2012年8月對其結構提出「新型專利」申請,這件新型專利案自提出申請後約11個月的時間(2013年7月左右公告)取得新型專利權(第M457539號,名稱為性輔助組件、陰莖模擬裝置以及陰道模擬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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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新型專利公告案第M457539號的專利說明書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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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新型專利公告案第M457539號的圖式

 

  • 另外,在「新型專利」提出的同時,亦對兩個產品(一組兩個)分別提出設計專利的申請,並在約15個月後(2013年11月左右公告)取得設計專利權(第D157428號,名稱為情趣輔助用品、第D157429號,名稱為情趣輔助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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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設計專利公告案第D157428號的專利說明書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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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設計專利公告案第D157429號的專利說明書首頁

 

另外,在美國的部份,Winzz則於2013年間,提出了4件臨時申請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並在2014年提出3件正式的發明專利申請案(美國發明專利公開案第US20140243590號、第US20140371525號、第US20140378759號),這些案件目前應該還在審查中,而細究美國的正式申請案,則是更進一步揭露有關LovePalz如何利用雲端技術、多媒體,以使此產品更加實用,而有關此部份的技術手段,在台灣的專利申請案中,是沒有被揭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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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發明專利公開案第US20140243590號的示意圖

 

為何當初Winzz在台灣不提出發明專利的申請?據筆者猜測,有幾種可能性:

  • 雖然這個案子的構成已符合「發明專利」的申請要件,但推估當初在作專利申請策略規劃時,即以「確定可以取得專利權」為優先考量,所以走新型專利是最符合這個須求,再者,如果走發明專利之申請,依當時的審查速度可能須要3~4年才會有具體結果,不過回顧當時的情的況,LovePalz應該已經商品化或接近商品化的階段;
  • 這個產品真正的價值核心不在硬體,當然硬體是很重要的使用者介面,但如果沒有軟體的運作、及搭配網際網路或雲端技術的實施,這個產品將跟原本的單機使用沒有什麼兩樣,想想,能線上對打是多麼令人開心的一件事,我說的是線上遊戲啦,想到哪去了?而這個部份,直接跨境在美國提出申請,一旦核准,即勢必有其優勢,例如市場規模、其它相關技術的導入、結合、週邊商品的延伸及結合等等,都會比在台灣來的好;
  • 「民情風俗」也是關鍵之一,同樣的產品,在歐、美市場的接受度上應該相當的高,在台灣或中國,可能還要偷偷摸摸,所以如果把佈局放在歐、美,應該是相當合理的考量(日本應該也是很好的市場)。
  • 附帶提到一點,這類型的專利申請案,在早期的台灣是根本不會被核准的哦,因為具體的內容可能有違「公秩良俗」,但現在是可以的,畢竟這也不是什麼見不得光的產品了。

 

從Winzz替LovePalz產品申請專利的情況,其實不難推估其佈局的思考,或者說是初期的專利申請方向;當然,筆者也推估,未來有關IOT的專利申請,將會快速的上升。

言盡於末,如果你還不理解這到底是個什麼東西,記得上網Google一下,網上有相當清楚但含蓄的說明,還有影片可供參考!筆者不得不說,這是最具人性的「穿戴式裝置」,雖然無法像Apple Watch一樣帶著放閃,但私人的空間裡,也夠讓人開心的。

至於產品的市場如何?目前筆者尚未有進一步精確的資訊可供參考,不過光想像其未來的商機、數據的收集(使用者習慣),其想像空間真的非常的大。這的的確確是「用軟實力滿足硬須求」啊!

對了,請原諒筆者無法撰寫本產品的開箱文,因為Winzz沒送我試用(眨眼),就算送了,找誰用?這東西一拿出來,肯定被太座踢下床!

 

 

(封面圖片源自:LovePalz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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