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k自己的智慧汽車,侵害著作權?美國官方:這是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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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國會圖書館(The Library of Congress)最新頒布的規則,車主或安全專家可以任意的修改汽車配備的軟體,而不會有侵害著作權的責任。想當然,這樣的見解受到汽車業的大力抨擊。

 

美國著作權局(US Copyright Office)的主管機關-美國國會圖書館認為,車主改裝自己的車,在著作權法上應屬於合理使用(Fair use),故而無侵害著作權的情事,而對汽車進行改裝在定義上,也包含了修改汽車配備的軟體。

 

大多數汽車製造商們,如通用(General Motors)、強鹿(John Deere )皆反對這樣的見解。他們認為車主如果對於車用軟體有客製化的個人需求,在經授權的維修店即可滿足。官方的新見解反而會造成安全上的疑慮,敏感的行車數據可能會被修改、監控、蒐集。

 

強鹿的發言人 Ken Golden表示:「本公司一開始就站在反對的立場,就法律上,我們認為除了軟體的著作權外,系統所回傳的資訊,亦是受著作權保護的。」

 

汽車相關的安全研究人員,也在推動著作權責任的保護立場下,認為不該作出這樣的合理使用免責聲明。因為在現代生活中,舉凡工具、行動裝置、家電、醫療器材,軟體程式無所不在,如果所有智慧裝置都比復援引這樣的規範,那麼不僅傷害了軟體著作權、也造成個人資訊安全的上的疑慮。

 

電子改革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律師 Kit Wilson則表示贊同這樣的新見解,他舉出未來車主就可以自行檢查行車軟體,而不會有法律責任,另一方面也有監督的效果。當然,車主並非可以予取予求,如仍然可能會因為解析原始碼後進而販售,而違反著作權法。

 

一些美國政府部會對這樣的新見解皆採取保留態度,例如環保部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簡稱EPA)就斷然反對。EPA認為車主改裝汽車往往是為了增強引擎性能、燃油效率,而這同時也會增加廢氣排放,違反空氣無染防制法(Clean Air Act)。

 

總之,國會圖書館也聲明不允許車主以此作為牴觸其他法律的藉口,並且一年後才會實施,所以影響所及的各方仍然有應對的時間。

 

(本文翻譯自 The guardian 網站的文章,作者為Reuters,原文在此
(Cover photo credit:Taichiro Ueki @flickr CC BY 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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