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世界知名法籍高跟鞋設計師克里斯提·魯布托(Christian Louboutin),與知名時裝品牌Yves Saint Laurent(簡稱YSL)的訴訟案,已於2012年左右落幕(編按:即非常有名的紅底鞋之爭,可參閱:YSL紅鞋底侵權訴訟終於結案)。但時尚產業在今年(2015年)其實仍有不少知名的訴訟案件。從高級時裝的無薪實習生案到時裝零售業者的性別歧視案,在這一年間,一些知名的品牌似乎常是美國法院的座上賓。
以下便帶您回顧2015年時尚產業的十大訴訟案件。
1. 時尚產業的無薪實習生訴訟案
2015年,我們看到了許多無薪實習生對於業主的訴訟,可說是對時尚產業傳統以來實行無薪實習生制度的挑戰與破壞。這些時尚產業的前實習生們都有著相同的指控:許多業者都“刻意地”將試用期員工當作實習生看待,用以避免須支付法定的最低工資,但其實這些偽實習生們都和正式員工做著相同份量的工作。這些原告們僅工作幾個月(如一到四月、六到八月以及八到十二月),每週平均工時約在20個小時之間。
(Photo credit:David Shankbone@flickr CC BY 2.0)
歐森姊妹(Olsen Twins)於2006年共同創立的時尚品牌The Row,便是被紐約兩間法律事務所Leeds Brown Law, P.C.與Virginia & Ambinder, LLP看上的最新標的。而這兩間事務所幾乎就是這場無薪實習生訴訟的兩大原告代理人,它們負責與許多知名時尚品牌進行訴訟,包括如Burberry、Gucci、Coach等。
2. Nike與Adidas的員工跳槽案
Nike針對三名前資深的運動鞋設計師疑似帶著營業秘密跳槽Adidas一事提起告訴,並求償千萬美金的賠償。這個來自俄勒岡州的運動品牌巨人宣稱,Denis Dekovic、Marc Dolce和Mark Miner這三名前員工違反了競業禁止條款以及營業秘密法,即將Nike尚未發布的鞋款設計圖攜至Adidas。
(Photo credit:Maxime FORT@flickr CC BY-NC-ND 2.0)
對於Nike的提告,這三位被告們也反訴Nike,指控它創造了一個不信任的企業文化,而這樣的環境逼得他們不得不尋求其他職務。甚至指出Nike發起這場毫無意義的訴訟,只是一種宣傳的噱頭罷了!2015年6月,兩造雙方在庭外達成了和解。
3. Nasty Gal的員工歧視訴訟案
Nasty Gal,一家根基於洛杉磯的時裝電商品牌,於2006年創業,更在2012年創下了一億美元的營業額。除了令人讚賞的創業故事外,其“充滿歧視的工作環境”也成為公司的壞口碑之一。然而,在2015年這間公司出現了財務危機,此外,數名前員工更對它與創辦人提起了告訴。果然風光的背後,還是有著不為人知的祕辛!
(Photo credit:TechCrunch@flickr CC BY 2.0)
現在,Nasty Gal正經歷三個分別不同的訴訟,其被指控對於員工具有性別歧視,以及歧視懷孕的職場女性(編按:美國於1978年通過《禁止歧視懷孕法》,規定懷孕的女僱員應與其他雇員享受相同福利待遇)。這幾起訴訟案已被排定於2016年作出判決。但Nasty Gal可說是禍不單行,最近,他們又被幾名身障的員工控訴有歧視之嫌。
4. Forever 21的跨性別歧視案
一位Forever 21的視覺行銷師(編按:即負責商品或櫥窗的展示與陳列設計)-Alexia Daskalakis在紐約法院對Forever 21提起訴訟,原因是他(還是她)認為這個快速時尚的巨人對於跨性別(Transgender)有著歧視,並對他(她)造成了心理傷害。Alexia Daskalakis是在2011年左右加入Forever 21的,但很快的在2014年便被晉升為視覺行銷師。根據訴狀中的陳述,他(她)因而開始服用激素,並必須得穿著像個行為舉止得體的女性。
(Photo credit:jpellgen@flickr CC BY-NC-ND 2.0)
也因為如此,部門主管以及其他高階主管開始對他(她)產生蔑視,例如會說他(她)是邋遢的、沒用的或噁心的,甚至說他(她)看起來讓人作嘔。更表明在主管以及公司眼中,他(她)就是個男生!
5. Abercrombie & Fitch(A&F)旗下品牌的求職訴訟案
2008年,Samantha Elauf於奧克拉荷馬州的一間Abercrombie Kids品牌的零售店求職遭拒後,便對A&F提起了告訴。Elauf小姐遭拒的原因,顯示然是因為時尚產業一直以來對於相貌與儀容的注重,或稱穿著政策(Look policy)(編按:這位Elauf小姐是個穆斯林,當時面試時披戴著頭巾)。這起訴訟案在經過地方法院的審理後,來到了最高法院。
(Photo credit:William Murphy@flickr CC BY-SA 2.0)
對此,A&F在訴訟過程中表示:「該政策適用於所有員工,不針對某一特定宗教信仰。還表示Elauf小姐在應聘時並未向面試官表明自己需要戴黑頭巾上班,也沒有提出相應的要求。」今年六月,美國最高法院判決A&F確實在工作環境上有宗教歧視行為,因而違反了相關法律。而A&F也迫修正穿著政策。
6. 英國時裝設計大師John Galliano與Dior的勞資糾紛案
雖然整起訴訟案並不是在2015年所發起的,但在今年,英國時裝設計大師John Galliano與Dior的勞資爭議有了進展。回到2013年8月,John Galliano對Dior以及以他姓名為命名的時裝品牌提起了告訴,起因是他認為自己並沒有誹謗他人,然而,Dior卻以此為理由解雇他,這種非法終止契約的方式是違法的。就在2014年底,John Galliano輸了這場訴訟,他不僅拿不到請求的1800萬美元賠償,更須象徵性的賠償Dior及其時裝品牌1歐元。
(Photo credit:Nikos Koutoulas@flickr CC BY 2.0)
7. 美國時裝設計師Jeremy Scott的抄襲訴訟案
眾所皆知,2015年紐約塗鴉藝術家Rime控告了時裝品牌Moschino的創意總監Jeremy Scott,說他在未經同意之下便使用了相關作品進行服飾的設計,而這種作法是抄襲行為,違反著作權法。這起案件正在加州中部地方法院審理。根據Rime在訴狀中的陳述:「Jeremy Scott在未經同意之下,便擅自將我的作品放在Moschino服飾的最顯眼處。」
(Photo credit:Britta Frahm@flickr CC BY 2.0)
8. 快時尚(Fast Fashion)零售商們的戰爭
這大概是今年最諷刺的一件訴訟案。鼎鼎大名的抄襲者H&M居然控告Forever 21涉嫌抄襲其“Beach Please”的帆布手提包。
H&M是在2015年9月發起這場訴訟。根據訴狀內容,這款上面印有“Beach Please” 沙灘圖案的帆布手提包是由H&M內部設計人員所創作,並於去年開始在美國店鋪和網站上銷售。而Forever 21所推出的手提包與其非常相似,因而將造成消費者混淆任務,使得H&M的品牌聲譽減損。
9. 阿里巴巴與開雲集團的假貨訴訟案
2014年,就在知名品牌Gucci撤回對中國電商龍頭阿里巴巴的商標侵權訴訟後,阿里巴巴隨即與開雲集團(Kering SA)組起聯盟,宣示要打擊網上的假貨現象。但這個聯盟的壽命並不長久。今年5月,開雲集團在美國控告阿里巴巴,稱其縱容旗下淘寶網販賣假貨。
(Photo credit:laurel nyc@flickr CC BY-NC-ND 2.0)
隨著阿里巴巴的創辦人馬雲公開宣示,寧願輸掉訴訟也不願和解的情況下。就在11月左右,開雲集團也說這場訴訟將朝向以和解收場。
10. 中國一系列的商標爭議案
猶記得今年以來,有許多商標爭議在中國發生。如義大利時尚品牌Dsquared2的商標,在中國被一間山寨公司搶先註冊,甚至被發商標侵權的警告函。Dsquared2因而向這間山寨公司發起訴訟,並成功搶回商標權,或如紐約設計師林能平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他的姓名在中國已被註冊為商標。
(Photo credit:Alexander Azarov@flickr CC BY-NC-ND 2.0)
而中國對於《商標法》的修正,目的就在遏止這些情況的發生,如此,將有利於那些國外品牌在中國的經營。
(本文編譯自 The Fashion Law網站,原文在此)
(Cover photo credit:Mainstream@flickr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