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趣的圖檔—GIF,掀起智財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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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erPhotoCredit:PROMelv_L – MACASR CCBY-S.A.

沒錯!美國大選期間Trump的這張GIF肯定不少人看過,除了出現在CNN的網頁,現在也成為Messenger與Wechat聊天時,挑釁對方時傳送的貼圖之一。GIF的出現讓網路溝通更為生動、豐富,但關於他的智慧財產權卻鮮少被提及…

From: CNN, Republican debate reactions, captured in GIFs

 

GIF演算法開源的插曲

GIF (Graphics Interchange Format,圖像互換格式)可是在早在PNG與JPGE格式前誕生。GIF開發初期能蔚為風潮就在於,當中Lempel-Ziv-Welch(或稱LZW)這個由三人共同開發的演算法,除了能夠 (1)支援彩色圖檔外; (2)在網路低速的1990年代,能夠縮減檔案大小,做到迅速地『把大象放進冰箱裡』,甚至把大象毫髮無傷無傷的從冰箱來也不成問題。

但GIF檔的歷史中有段黑暗期。GIF檔在1987年由CompuServe公司開發為開源軟體,直至1994年都在網路上受到廣泛普遍的使用。但1994年12月底時CompuServe公司卻與Unisys公司共同發表聲明,Unisys公司已於美國、歐洲與日本擁有LZW壓縮演算法的專利,凡是使用該演算法製成的GIF檔,都必須支付合理的權利金!什麼!不是開源軟體嗎?事情是怎麼發生的?

LZW壓縮演算法開發時,在Welch的手中進行了優化,且Welch就該部分在1985年取得專利權。這項專利隨著商業變動落入了Unisys公司手中。而1987年由CompuServe公司利用LZW演算法開發GIF開源軟體時,並未留意到所使用的演算法當中,仍有權利人能就專利權加以主張。
這項專利權最後兩年的存續期間隨後由IBM接手,直至2006年10月1日開始,方因專利期屆治終結黑暗史。 但也是在這段期間,GIF檔因使用上須取得授權並支付權利金而遲遲無法被廣泛使用,隨之延伸出PNG(Portable Network Graphics,便攜網路圖形)檔作為當時替代GIF檔的開源碼誕生。

快速重複影像的GIF檔在網路上形成溝通文化

從2012年GIF經過年度眾多角逐,被牛津字典評選為年度詞彙後。至今,Wechat的表情包與BuzzFeed的文章、Twitter的發文開始,近幾年在網路上更是蔚為潮流,在Facebook、Messenger以及眾多網頁與通訊軟體中都能見到GIF檔。雖然GIF檔曾經一度因為使用必須支付專利授權金,而有被取代的危機,但現在看來GIF所提供的功能,仍是PNG、JPGE或MNG所無法比擬的。究竟,為何GIF檔能夠成為潮流之一,臉書先前更增加了播放GIF檔的功能?!

From: Oxford Dictionaries USA Word of Year 2012

GIF使片段在短時間內快速地被重複播放,使得影片中的內容有被擴張放大的效果,此外也有加深印象的洗腦效果,而成為一種網路上常見的表達(Expression)方式。當然,近期電商也因臉書開放GIF檔的功能,而增加與消費者互動的機會。 此外,不論對個人或對影音的著作權人而言,許多影音著作也因GIF檔成為一種表達方式,而在網路上增加曝光;更有數位媒體網頁通篇的內容幾乎皆以這類檔案傳遞內容。因剪輯GIF檔夠吸睛而在網路上獲得廣大迴響者更是大有人在。在網路中散佈電影或卡通片段的GIF檔,就如同隨手傳送的Line貼圖般,成為一種習以為常的表達方式。

GIF檔—具著作權爭議的網路文化

網路上流竄著龐大的GIF檔,來源不外乎是來自電影、卡通、熱門電視、網路影片或者任一他人的影音著作,另一部分的來源則是來自體育賽事。這些從他人著作所剪輯成片段後所製成的GIF檔,都屬著作財產權中『重製』,甚或有加上字幕為『改作』的行為,均須取得授權。簡言之,在未取得授權下,前述的行為原則上可謂侵害著作權。

以提供GIF檔製作與搜尋的新創—GIphy

From: Forbes


雖然有侵權疑慮,但仍有新創因著這股流行募得不少資金 — Giphy以平台方式提供GIF檔的製作上傳,並提供逾10億個GIF檔搜尋與下載,而被譽為GIF界的Google。據iThome報導,該站每日用戶數衝上1億,用戶每天瀏覽該站GIF的總時間為200萬小時,此外美國總統歐巴馬與女神Lady GaGa 都是該站用戶。Giphy目前雖仍在研擬獲利模式的階段,但在今年11月初募得7200萬美元的資金,目前總估值為6億美元。

合理使用能為網路上五花八門的GIF檔解套?

著作權對於著作侵權的規範似乎威脅著Giphy這類新創,也威脅著網路上的GIF文化。GIF檔因為演算法因專利權而無法順利開源,未能儘早受到廣泛使用,專利戰過後要面對的是著作侵權的疑慮。換言之,影音內容提供者能夠以著作侵權為由,向Giphy這類的服務提供者提起訴訟。 不過,因為GIF檔,讓表達方式更加生動、豐富、有趣也更加個人化。據富比世雜誌 報導,美國電腦和通訊工業協會(Computer &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CCIA)中的著作權專家Ali Sternburg指出,雖然暫無法院判決認定GIF檔有合理使用的適用而排除著作侵權的責任,但是透過GIF檔作為表達式,確實能夠視為合理使用中『轉化(Transformative)』的要件。

換句話說,這些來自電影、卡通、影劇或體育轉播節目,因經過『挑選片段』而被『剪輯』後製成GIF,賦予這些片段新的價值與文化意義,在溝通時亦會產生不同理解,而認定符合轉化的要件。

據此,在非以營利為目的的前提下,你我在Messenger或微信中的所使用的GIF貼圖,應可屬合理使用,而企業使用GIF檔時當然就必須更加注意啦! Giphy看似提供GIF檔的平台,但執行長Gibson將其定位成『娛樂平台』,並取得各大內容媒體如迪士尼與體育電視台的非專屬授權,雖然Giphy看似因此解決了著作權的爭議,但另一部分以個人的影音內容作為GIF檔與網路上散佈時,Giphy作為娛樂企業或平台,是否需要因他人欲主張的隱私被製成GIF檔在網路上供人搜尋與下載,而負起間接侵權責任又是另一個疑慮啦!

Source www.reactiongifs.com

1.所幸GIF的功能夠強大,即便當時無法順利開源,仍在專利權屆至後的今日被需要。

2.GIF使用他人著作製成,雖有不少學者指出因為經過轉化,而能夠主張合理使用,但這點仍未經法院依判決驗證。

3.企業使用GIF檔時,更應當注意合理使用中商業使用的要件。

參考資料:

1. 2016/07/07 ,十五言,Ki Bear,發了那麼多表情包,你不致謝一下GIF?
2. 2016/10/27, iThome,陳曉莉,動態GIF檔搜尋引擎Giphy每日用戶數突破1億     
3.2016/11/07,Forbes,Jeff John Roberts, The Copyright Law Behind a $600M Startup and Millennials’ Favorite Form of Expression

Leona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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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法律與哲學的宇宙人,但更熱愛創新所帶來的新事物,正努力向各界學習,過著只有一生的Start Up Life。 My motto: “Don't limit your challenges; challenge your limits.” ― Jerry Du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