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件值得注意的品牌商標事件

1

CoverPhotoCredit: Dark Dwarf, CCBY-A.ND.

  1. 大品牌在中國的商標敗訴案

iPhone的蘋果,缺的那一口大概就是被中國手機皮件製造商新通天地科技狠狠咬去,雙方在中國歷經9年訴訟,最終在北京高院的判決下Apple失去,被新通天地科技搶先將iPhone註冊於第18類的商標。這場官司敗訴主因在於,iPhone提出馳名商標(台稱著名商標)的證據多為異義之後所生的。

而New Balance2016年在中國更是慘澹,正牌因商標搶註變山寨,除了被迫改名只能叫「新平衡」外,還必須賠償中國版的「New Balance 新百倫」約新台幣4.8億的商標侵權損害賠償金。

Note:企業西進時切記「商標先行」,必免搶註及早註冊商標,且註冊類別要夠廣泛,觸及產業相關類別,才能防堵企業形象與商譽被這樣搭便車的手段消費。
參考資料:蘋果在中國商標戰敗訴,IPHONE皮件沒有侵權iPhone手機

               New Balance在陸被迫改名 要賠廣州「新百倫」4.8億元

  1. 美國總統Trump與NBA球星Jordan在中國商標案獲得最後勝利

美國總統Trump在中國因商標搶註,已進行十年的商標訴訟,終在檔選總統後五天獲得勝訴,不過仍無法確切得知勝訴理由,外界認為政治因素較多。而喬丹也終於在歷時四年的訴訟中證明中國「喬丹體育用品」與自己的個人品牌無關。
Note: 2001年修正的商標法第31條關於「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在喬丹的案件中,喬丹主張的除了商標權外還有自己的姓名權,看來將自己的名字註冊為發展個人品牌的商標似乎是個明智的做法。
參考資料:中國商標官司纏訟10年 川普當選後贏了

               喬丹打贏大陸商標官司

  1. 商標審查機關替商標貼標籤

台灣與美國在2016年都有類似的事件,專門製作手工香皂的「撿肥皂工作室」將「撿肥皂」設計字申請商標,卻被智財局與智財法院認為是台灣商標法第30條所規定「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商標而不得註冊。在美國則有亞裔樂團將具有斜眼寓意的團名「The Slant」註冊為商標,也被商標審查機關認定具有歧視意味,而不得註冊商標。但不同的是,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認為這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所以該樂團更應該要能夠取得商標,將讓社會有更多多元化的聲音。

Note: 商標審查機關對於「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標準難免較高,註冊商標時還是盡可能避免,當然相對而言還是希望審查機關在審查時對商業性的言論的標準再放寬些,畢盡要不要買「撿肥皂」工作室的肥皂,還是交由大眾判斷,讓市場決定這類商標是否能在市場上使用與生存。

參考資料:「撿肥皂」不准註冊商標 原因竟是這個

               智慧財產法院105年度行商訴字第38號判決

               華裔樂團高倡 讓聯邦答應釋憲

  1. Xerox通用化的煩惱

就如阿斯匹靈(Aspirin)與拉鍊(Zipper)一樣,Xerox這間印表機生產製造公司,正面臨商標變通用名稱的危機。由於Xerox名稱太夯,以至於許多人把Xerox作為影印(Copy)的替換詞。因此Xerox正透過大量宣傳,告知大眾Xerox是註冊商標,並且教導大眾如何正確使用Xerox一詞。

Note: 商標註冊只是第一步,下一步需思考的是:如何正確使用商標讓商標代表「品牌」,而非成為某類「商品或服務」的代名詞。
參考資料:Xerox: avoiding a ‘genericide’ headache

  1. 妙可貓註冊商標

這件事緣起於妙可貓控臭跩貓抄襲,但後來又被揭出妙可貓是抄襲愛蜜莉的貓咪波奇。正當被臭跩貓與貓咪波奇夾擊時,妙可貓又被爆出在妙可貓空臭跩貓抄襲後幾日,妙可貓商標註冊已通過。圖像著作確實能藉由註冊商標在營運IP時多層保護,然而前提是未侵犯他人商標權或著作權:否則商標權人可以在商標註冊公告後三個月內向智財局提起異議; 著作權人則是透過訴訟方式向智慧局提起訴訟。

Note: 將美術創作註冊為商標除了多一層保護外,更能夠以此搭配經營圖像IP「企業(如:迪士尼)」、「創作者個人(如: Duncan當肯)」或「美術作品」的品牌,以利品牌長久經營。

參考資料:「妙可大王」已註冊商標?智財局這樣說

這篇文對你有幫助嗎?歡迎分享轉發!

About Author

喜歡法律與哲學的宇宙人,但更熱愛創新所帶來的新事物,正努力向各界學習,過著只有一生的Start Up Life。 My motto: “Don't limit your challenges; challenge your limits.” ― Jerry Du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