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獸帕魯探秘:揭開寶可夢致敬與侵權爭議的迷霧
日本遊戲公司Pocket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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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論到動畫,吉卜…
「空中英語教室」如何證明「商標使用」與「關鍵字搜尋」以及「品牌信譽因此受有減損結果」這一連串事件之間的關係; 呱吉如何主張利用「商標與著作的戲謔仿作」,所表達的言論,屬於合理使用的範疇。在這個幾乎人人都是自媒體的時代,雙防的攻防,都有我們值得觀察的地方!
谷阿莫在他的影片中最後提到了一個重要的概念,「著作權法鼓勵創作」,所以著作權法保護的是「表達」而不是「概念」!因此「進入別人夢境改變別人想法」的梗人人都能用自己的方式透過創作表達。他也因此點出了一點讓我們檢視,究竟谷阿莫利用電影的行為,利用的是他人的「概念」還是他人的「表達」!
隨手轉發或分享網上充滿惡趣味的貼圖,對許多網民來說已是家常便飯。但為什麼林志穎會因此挨告,甚至P圖的人不是他啊…這篇說的是著作權法對著作人格權的保護。
在數位媒體不斷推進下,著作權在創作人權利與公益間的衡量逐漸受到挑戰,這是全球皆可見的現象。或許此次澳洲修法能夠帶來什麼樣的借鏡看看這篇!
美國最高法院正式拒絕美國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就google圖書侵權一案的重審請求,代表著歷時 11 年的訴訟最終落下帷幕。同時這次宣告也意味著去年十月份第二巡迴法院上訴法庭三名法官對google圖書的裁定成立,裁定中,法官認為,谷歌圖書是對知識產權的合理使用(fair use),也是向社會提供的一項公眾服務。法官在判決詞中寫道:「(google圖書的掃描)複製目的有高度的「轉換性」,其向公共展示的文本有限,並不是受保護的原版圖書的明顯市場替換品。 」
TPP中的著作權有「米老鼠條款」把年限延長為70年,這規定到底肥了誰?瘦了誰?
哈佛教授的Youtube 影片都被下架了,講座中播放片段的音樂,到底會不會侵害著作權呢?
在這個使用者創造內容的時代,我們尊重作者,其實就是尊重我們自己。
相較於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權,在我們生活中更常會遇到的其實是「著作權」!
全球最大影音分享平台YouTube於19日發佈了一項新的計畫,誓言要協助YouTube平台的影音創作者們,對抗那些離譜又誇張的著作權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