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的法律人】時尚與法律的跨界對話:陳全正律師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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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million girls will kill for that job.” —— 《The Devil Wears Prada》

談起「時尚界」,你是否腦中浮現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中「上百萬個女孩瘋搶」身著華服、周旋於上流社會,令人目眩神迷的夢幻工作?時尚產業背後隱藏的驚人商機更從全球前三大奢侈品集團的財報:LVMH(市值1,280億歐元)、Kering(市值498億歐元)、Hermes(市值489億歐元)足以體現。時尚產業中,「法律」又扮演了什麼角色呢?今天,智由博集有幸邀請到專注於時尚法律的陳全正律師,讓你手持時尚界的入場券,探索看似形同陌路的「時尚╳法律」產業究竟會激盪出什麼火花!

時尚演繹生活:漫談產業生態

時尚設計界不僅是一個完整的生態鏈,其中牽涉到的法律需求更是涵蓋了從上游的原料生產,中游設計師、製造商與承包商,到下游的零售商、經銷通路及各種行銷操作。

近年來快時尚(Fast Fashion)的出現,更導致時尚產品生命週期加速,而代表不同文化的品牌間互相聯名、甚至彼此「致敬」、「模仿」、「翻玩」的風氣更是所在多有,也摩擦出不少火花。

初探「時尚法律」:興趣、經驗使然

法學研究的領域繁多,陳全正律師對於時尚法律有所興趣及投入,這種情懷多半還是與他對街頭潮流的啟蒙相關。他接觸流行的時間很早,求學時期熱衷運動,養成了蒐集球鞋的嗜好;再後來,擔任跨國事務所接觸及處理到精品業非訟及訴訟案件那段時間,則使他有機會更進一步地與時尚共處。

從經驗中,陳全正律師逐漸爬梳時尚設計界的產業脈絡,而讓律師感到驚訝的是:時尚產業的新型態爭議不如過往案件有往例可循,以國際精品Louis Vuitton而言,跨國品牌挹注龐大資源、積極佈局權利,註冊商標的範圍已不受限於傳統圖案或文字,「配件」更是納入選項受保護;同樣地,時尚精品也會將自家包款造型透過商標或設計專利保護;如此靈活的智權布局態樣往往是傳統法律工作者所無法想像的,更遑論是一般單打獨鬥的設計師了 — — 於是,陳全正律師開始投入心力鑽研。

時尚法律的根基:智財法律

「法律爭議絕對跟基礎的智財法律不脫關係。」陳全正律師指出:基本上時尚法律建構在著作權、商標法、專利法、營業秘密法領域,對智財權的要件及規範需要有相當程度的理解,掌握完整概念架構,面對不同變化的個案才有辦法融合運用,做出最適切的佈局及分析。

探討層出不窮的時尚侵權:「Jump將門 V.S. Adidas愛迪達」的線條之爭

國內不是沒有這方面的爭議案,當初80年代曾風光一時的國產運動鞋 Jump將門,在Adidas愛迪達進入台灣後開始了纏訟33年的官司,隨著時間演進,線條商標權的戰場更在不同國家遍地開花,Jump將門在這場商標大戰元氣大傷,數十年下來年營收也受影響,從原本全世界運動鞋第二大品牌,現在年營收不到50億元。Jump將門花費巨大成本保護線條的商標權,更被業界更是戲稱:「打官司打到公司都消失了。」其中維權成本的估算、是不是該設立停損點?相對的,Gucci 與 Guess 間「雙G」logo商標大戰,雖有數年纏訟,但也在今年達成和解,而節省了時間及金錢的成本;「這些都是每個深陷時尚侵權風暴的公司,值得深思的議題。」陳律師與我們分享。

Parody:致敬、模仿還是翻玩?

時尚產業有著崇尚自由、拒絕拘束的反動特性,也常以翻玩、致敬知名品牌的手法創造話題吸引目光。「設計」作為一種理念表達的語言,如果以翻玩他人品牌當作賣點,初始或無可厚非,但隨著知名度漸增,無可避免地仍會受到大眾檢驗,也終究會觸碰到精品品牌對權利保護的警戒線。若以著作權角度切入,或還有空間主張設計是表達自由的合理使用,但商標法規範就相對嚴謹。律師建議:「若設計作品牽涉侵權爭議下架,創作語言的消失會不會導致粉絲的流失,以『反動』作為創作語言的設計師,維權之路更是需要審慎思考。」

時尚革命的觀察:品牌聯名

為了延續品牌生命力,精品與街頭潮流的分野也不如以往明確,聯名合作的風氣更是異軍突起:LV ╳ Supreme系列揉和了街頭文化跟精品的異質性;Adidas ╳ Kanye West 的合作更是成功將運動與時尚劃上等號,不同元素的Remix徹頭徹尾的為設計產業翻轉了更多可能性,加上人們追求特別、從搭配展現個人風格的特性,從此,精品與街頭的界線不再清晰。可以看得更深層的是,隨著時尚流行元素地遞嬗,上個十年眾品牌可能致力於服裝材質的創新及研發,但近年來品牌、logo又再次成為創作的主要語言;加上行銷結合各式新科技,如Zara將AR技術運用消費體驗,這些背後都蘊含著不同的法律保護思考。

時尚革命的觀察:快時尚(Fast Fashion)

快時尚(Fast Fashion)趨勢的流行,讓「時尚」對於一般人變得相對可親,以潮流的設計配上比奢侈品低價的策略,紮實的正中了大眾的消費痛點,但近期抄襲侵權、環境生態、血汗工廠的議題卻是備受爭論。

傳統精品每年只分兩個季度 — — 春夏與秋冬,但快時尚卻從設計、生產,到銷售,每個步驟都以超乎尋常的高速運轉著。陳律師分析:「快時尚產業其實背後透過精密的計算,諸如在法律上的灰色地帶:參考他牌款式、加快產品的生命週期讓精品產業疲於奔命。」

快時尚新型態的行銷策略完全顛覆了傳統時尚界生態,不同品牌元素的融合加速了時尚產業間互動交流,大家可以試著用另一個角度思考:模仿、抄襲促進競爭,進而激發創新,精品品牌藉由快時尚的曝光吸引到陌生受眾的眼球,模仿與創新是不是可以共存共榮?甚至,在時尚界的抄襲,真的就只是「下對上」、「小牌抄大牌」、「本土抄國際」的情形嗎?這也都是耐人尋味的問題。

「時尚歸時尚、法律歸法律?」時尚與法律的產業對話

先前得知美國福坦莫大學法學院(Fordham Law School)推出全球唯一的時尚法律學程(LL.M.),修讀包含時尚經濟、時尚法規的課程、讓法律人理解產業脈動。我試著詢問律師台灣會不會承襲這波風潮?

近幾年與文化部及文大合作授課的陳全正律師談到:「台灣時尚界與法律界,目前較缺乏產業間的對話空間,法律仍應與業界持續雙向對話與溝通。律師常說缺乏案源,各律師公會近期紛紛開始針對特別領域推出進修課程。例如:新竹地理區位接近科學園區,公會順勢舉辦科技律師的課程,談大數據、營業秘密,接軌產業動態,這也顯示法律服務產業會朝向更精緻的分工邁進;同樣地,設計業界的專業人士,其實也應培養對於法律的基本認知及意識,畢竟時尚之路總暗藏風險,而透過與法律工作者互動合作,可以達到權利保護及行使的好成果。

而近年來,美感意識的文藝復興,讓時尚與設計領域在台灣逐漸受到重視,創作實力更是備受矚目,像是江奕勳Angus Chiang在國際舞台發光發熱。

陳律師認為時尚文創領域的學程仍是可以預見的,雖然這只是開始,但台灣設計產業匯聚豐沛創作動能,如果有法律人讀懂時尚界的語言,陪著設計師規劃智財佈局,走出台灣市場放眼國際,這同時都是法律人可以著眼的目標。

採訪後記:鑽研時尚法律的資源

陳全正律師同時不吝與年輕法律人分享研究時尚法律的資訊來源:除了設計網站和各個設計師、時尚觀察家粉專外,The Fashion Law聚焦在時尚法律領域;中文網站也有POPBEEJUSKY街星BeautiModeHeaven Raven可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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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Author

信奉開放與分享的哲學,持續關注IP Law/Fashion Law/LegalTech/Startups 領域,期許自己成爲不一樣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