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小蝦米對上大蝦皮!從「蝦皮直播」侵權風波,瞭解專利維權與因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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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購物網站蝦皮上周在台灣推出蝦皮直播Shopee LIVE,其中「邊看邊買」功能侵犯專利,本月28日舉行記者會宣佈要告蝦皮侵權。(摘自匯流新聞網)

新聞一出,大家的直覺式疑問大概這幾個:
1. 這也有專利?
2. 告的成嗎?

暫且不論最後訴訟結果如何,這篇我們先討論「專利侵權訴訟」是怎麼發生的,先把程序弄懂了,後續再慢慢依據事實來判斷。

一、 專利權的保護範圍如何界定?

首先,原告手上必須有至少一份有效的「專利權A」,這份「專利權A」的內容會詳細記載這個專利的「技術手段」,並且定義有申請專利範圍,也就是保護範圍。

以本案(專利號TWI475504)為例,它是一個「互動式影片商務的發佈方法」(另外還有系統組成的界定),所述的方法主要是通過「連線網路(包括Internet或Intranet)且附屬於至少一電子裝置的一網頁執行」。

  • 專利範圍主要由4個步驟組成:
  1. 資訊接收:
    該發佈系統接收由該電子裝置上傳的數資料封包。
  2. 媒合並合併視頻與音頻:
    該發佈系統根據預設的版面條件媒合並合併前述資料封包與一視頻與音頻為一互動式影片。
  3. 系統儲存影片:
    該發佈系統儲存該互動式影片。
  4. 將影片嵌入瀏覽介面:
    該發佈系統通過該網頁嵌入供瀏覽該互動式影片的一線上影音播放介面,該線上影音播放介面包含呈分離狀態且用於瀏覽前述視頻的一播放面版,及顯示前述資料封包內容的一個商品顯示面板。

圖片來源:本案專利公報之代表圖式

  • 翻譯一下這個四個步驟:

Step 1.上傳:
在電腦或其它的資訊裝置上,將商品的資料封包後上傳到這個「發佈系統」(可以想像成「後台」)。

Step 2.資料與影音的匹配成互動式影片:
這個發佈系統會根據一個版面的預設條件(例如版面的編排),把封包的資料(商品資料:例如圖片、價錢、訂購連結等)跟一個包含影、音的影片做媒合。
例如:我幫一段3分鐘影集做好有關這影集裡面男主角穿的西裝之相關商品資訊X,上傳到發佈系統後儲存,使用時(就是影片播出前),由發佈系統將X跟那3分鐘的片段做媒合(匹配形成同步),媒合完成後,就製成一段「互動式影片」。

Step 3.由該發佈系統發佈這個互動式影片。

Step 4.將影片嵌入介面:
發佈系統將這個互動式影片嵌入一個可播放影音的「介面」中,而這個「介面」被分格成兩個部份:
(1) 播放視頻的一播放面版;及
(2) 顯示前述資料封包內容的一個商品顯示面板

  • 總結一下這個案子的專利範圍包含:
  1. 前述的步驟1到步驟4。
  2. 後續可以在一個可播放影音的介面裡,使畫面具有兩個部份。
    (顯示視頻本身的「播放面板」、一為可同步顯示對應於視頻內之商品的「商品顯示面板」。)

二、 什麼的情況會有「侵害專利權」之虞?

那顯然是:

  1. 有一個非原專利權人的一方(簡稱B)做了一個影音發佈系統;
  2. 發佈後的結果同樣產生『在一個可播放影音的介面裡,使畫面具有兩個部份,一為顯示視頻本身的「播放面板」、一為可同步顯示對應於視頻內之商品的「商品顯示面板」』的結果。

基於前述情況,合理的推估「專利權人」對B的影音發佈系統做了調查,且應該有進一步做了「專利侵害鑑定」後,所以啟動了法律段的維權機制。

三、 「專利侵害鑑定」是什麼?

「專利侵害鑑定」主要用於確認「疑似侵權物」是否真的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中,如果有,代表「侵權」。

鑑定過程(A專利權、B疑似侵權物):

  1. 解析「專利範圍組成」:
    先解析A專利權的「專利範圍組成」將每個「要件」羅列出來。
    以本案來看,所述的「要件」就是執行的「4個步驟」後、以及執行後「產生畫面的結果」。
  2. 解析侵權物:
    解析B疑似侵權物(系統),並在這個系統依運作的步驟、產生的結果找出是否可以完全對應於A專利權的每個要件?
  3. 確認是否符合侵權要件:
    如果在B疑似侵權物中,能找到對應A專利權的全部要件,那在符合「全要件原則」的基礎上,大概就是落入A專利權的專利範圍了(判斷為侵權)。
  4. 是否符合均等判斷:
    另一種可能性,是找到全部要件做對應,但是在描述上「似乎」有差異,例如功能是否有差異?模組是否有差異?
    這樣的情況,通常就要進一步做「是否有符合均等」的判斷,白話說,A專利權裡有一個要件為A1,在B疑似侵權物中找到一個B1,直接對照似乎略有差異,那就要用「是否有符合均等」去判斷兩者是否為「均等」,最簡單的判斷方法是如果直接把A1置換成B1,兩者是否以大致相同的方式 (way) ,執行大致相同的功能 (function) ,而獲得相同的結果 (result),如果是,也是落入A專利權的專利範圍了(判斷為侵權)。

四、 發動維權的程序

一般專利權在遇到「專利侵權」的情況時,其發動維權程序可以這麼做:

1.進行「專利侵害鑑定」:

先初步確認「疑似侵權物」落入「專利權」的專利範圍中(構成侵權)。

2.擬定維權策略:

  1. 存證信函、律師信函告情況,限期回覆處理。
  2. 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民事):已發生的侵害可以「請求排除」、準備要發生的侵害可以「請求防止」、因侵權而發生的損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 和解:擬定和解條件及基礎。(和解金額、不再侵權保證或聲明、道歉聲明等)

3.依個案情況執行:

  1.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因其須經過實質審查(符合產業利用性、新穎性、進步性/設計專利為創造性)可以直接提出警告、訴訟。
  2. 新型專利因取得專利權僅須經過「形式審查」,所以如果要提出警告,須先進一步取得「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後才可以進行(硬性規定),但專利法並未限制新型專利不得直接提起訴訟。

PhotoCredit:CC0

五、 提出侵權訴訟的勝率?

通常專利權人對他方提出維權主張(警告、函告、訴訟)後,疑似侵權的一方有可能會有以下動作:

  1. 因為認錯、怕麻煩,直接與專利權人達成和解
  2. 不認為自己的產品構成侵權、或不服務該技術之專利權(專利範圍構成)所以選擇應對,通常會接續做出以下反制動作:
    a. 直接尋求其他先前證據(早先公開於該專利權申請日的資料、該專利權申請過程中有嚴重缺失),以該專利權無效為理由,向智慧財產局對該專利權提出舉發(撤銷),如果舉發成立,則該專利等於自始就不存在,這個爭議也就消失了。
    b.在訴訟中主張該專利權無效(由法院的法容與技術審查官依被告提出的證據及主張進行判斷),如果判決中認定該專利權無效,原告也會因此而敗訴。

 

六、 結論

1. 專利申請的佈局是一場馬拉松式的持久戰,包含技術手段的劃分(一個系統、或一個商品中可能有多個技術手段,合併申請、分開申請均有其不同的意義與結果)、申請的時間點、國別等等,都是要逐一檢視與考量的,通常很難只憑單一件專利權就橫行天下。

2. 已經核准的專利權,仍有可能因被舉發而失效,所以提出專利申請時的專利範圍架構須要特別謹慎。

3. 發動維權之前,權利人的期望、發動的時間點,都是策略擬定的關鍵參數;要錢?要名?要市場?都會做不同程度的思考。

4. 電子商務中很多具有功能性的流程,其實都被申請專利了。

以上提供給大家做參考。

除了蝦皮,其實先前淘寶也有被創意點子質疑專利侵權,相關報導可見:小蝦米要如何對抗大鯨魚?由台灣新創槓上淘寶一案,來看專利權的挑戰!

CoverPhotoCredit:CC0

責任編輯:Fina

(本文授權轉載自 詹豐隆,原文刊登於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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