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授權於部落格使用他人圖文,小心變成創意的小偷

1

莎拉最近申請了一個部落格,她常常把自己日常生活中的日記和感想寫在部落格中,和朋友們一起分享。朋友們總是稱讚她的好文筆和細膩的觀察。 除此之外,莎拉也會在網誌中引用她在其他部落格或網站中看到有趣的影音創作,將喜愛的歌曲上傳到部落格中當作背景音樂,也到其他網站下載照片,當成部落格背景,增加許多豐富的內容,網誌有了這麼多采多姿的元素,更吸引了許多網友閱覽。

 

雖然莎拉的原意是和大家分享她的部落格天地,但是她引用其他網站的影音創作,或是將歌曲設成網誌的背景音樂,都涉及了「重製」與「公開傳輸權」的行為,即便是莎拉使用這些音樂或影片,目的只是非營利的利用,但在網路世界快速且便利的傳輸中,著作權人的權益卻很容易因此受到侵害。

 

為了尊重著作權人,我們在成立部落格時,應該要使用合法授權的音樂著作,或是向音樂著作權人團體、唱片公司付費取得授權,才不會在不經意間扼殺了著作權人的創意。

 

莎拉在其他網站看到的照片,也不能隨意的擷取用來設成自己部落格的背景照片,網路上多元豐富的圖片照片,都是網友們努力花費心血拍攝、創作而成的,不僅是圖片,包括人們寫的文章、紀錄亦是如此,我們既然要利用他們的創作結晶,當然必須要經過他們的同意和授權。在引用他人的創作時,多一分體貼和細心,詢問對方是否同意,才不會不小心變成了創意的小偷!

 

(本文源自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著作權生活通,其依據「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授權條款台灣3.0 授權,原文在此 )(Cover photo credit:Kuribo@flickr CC BY-NC-ND 2.0)

這篇文對你有幫助嗎?歡迎分享轉發!

About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