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掌握「專利權」的小成本,大回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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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erPhotoCredit: miniQQ, CCBY-A.NC.ND

前陣子某學生的「金魚茶包事件」,讓大家關注的似乎是當時學生做了什麼?事務所扮演什麼角色?後來將金魚茶包發揚光大的廠商又是什麼情況?坦白說,我也不知道,我指的是,真實的情況我不知道,但故事總會有版本的,無論哪個 版是真實的其實不重要,我倒覺得最重要的「面對現實」,或者再直白點說,從「發明人/創作人」的角度,弄懂遊戲規則最重要,人生不就是一連串跌跌撞撞的經驗來堆積的。

請容我來事後諸葛一下。

一、想清楚遊戲規則!

假設在盤古開天地後,我想出了這個自認為是破天荒茶包具體結構,那我會這麼做:

1.先把這個「發明/創意」(以下簡稱「點子」)的組成結構草繪出來,並先輔以簡單的文字說明:

(1)結構組成;
(2)操作過程/使用方法/實施的過程;
(3)實施後可產生的效果。

2.進行專利檢索
所謂 「破天荒」、「市場上未見」、「從來沒看過」,都有可能只是自己的想像,世界何其大,我們週遭沒有,是以我個人的眼界,但或許在別的地方早就有;所以,依我所想到的「點子」內容為基礎,先進行專利檢索,這個動作有其重要性的意義:

(1)  假設未來我會製造、販賣這個產品,那透過「專利檢索」,可以先確認是否這樣的「點子」有人已經提出過,甚至已經取得「專利權」,如果有,那表示在未來的某一天,一旦我開始製造、甚至販售這個產品時,我的產品可能會有侵害他人「專利權」的疑慮,避開風險才是我首先要做的事;

(2)  接著,假設我真的檢索到一模一樣的「點子」(已經核准且仍為有效的專利權),雖然我確定無法依原構想的內容去製造產品,但相對的,我取得了一個「侵權可能性的基礎界線」,也就是我其實可以依檢索到的內容(特別是該專利權之專利說明書中所列示的「專利範圍」,進行迴避該專利權的變更設計,這樣一來,我仍有可能可以在變更設計後製造出相仿而且可能更好的產品(改良),更重要的是不會侵權,而如果變更設計後的「新點子」比本來的更好,那我可以進一步再為這個「新點子」另外提出一個專利申請;

(3)  假設檢索後,可以大方向性的排除「專利侵權」的疑慮,那麼接下來我再思考這個「點子」是否需要提出「專利申請」,而這個判斷的客觀依據,就是「專利檢索」的結果。

 

3.承上,假設檢索結果後的結果:

(1)客觀的顯示這個「點子」符合「發明專利」或「新型專利」核准要件(產業利用性、新穎性、進步性),那麼我就可以考慮提出「發明專利」、或「新型專利」、或兩者同時進行申請。

(2)客觀的顯示這個「點子」除了結構具有可專利性的情況,其外觀也符合「設計專利」的核准要件(主要的新穎性、創作性),那麼我會考慮是否值得一併提出「設計專利」的申請。

 

4.然後,因為我還是學生,我哪來的錢申請專利?

(1)這題要這麼說的話就無解了。也許我可以考慮不買那麼貴的手機、也許我可以寫個計畫書請我老爸當天使、也許我可以找幾個志同道合的同學出資當合夥人,敢一點的話,我連老師一起找,至少第把一件專利送出去;

(2)盡快思考「商品化」的可能性,不一定我自己生產,可以找能生產的公司協助,你也許覺得難,誰鳥你,不不不,你可以提案,用授權的方式讓別人生產、甚至讓別人去賣,這裡的關鍵是要趕快找到A輪的資金;

(3)找得到,那就幹囉!接下利用國際優先權的主張,就可以考慮跨境申請了(主要市場在哪,我就去哪!)

 

5.國際優先權: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可以爭取到12個月的時間(設計專利為6個月),如果你的「點子」有「商品化」的可能性、有商機,那就別怕,熟悉市場操作的人比你更敏銳,而以現在的行銷市場操作及規劃,12個月夠你去評估的。

以上就是我會做的事。

二、搞懂遊戲規則,專利佈局一點也不難

常聽到「專利佈局」這個名詞吧!聽起來頗為高大尚的,但其實也沒那麼複雜,「專利權」要能達到「保護發明/創意」的效果,通常會由多個專利權圍成,也就是說,單一個「專利權」不是不能保護「發明/創意」,只是會有很多突破口,所以就客觀而言,發明人/創作人如果想要使專利權保護趨於更完善,只能專利申請時,盡可能的去想像「每一種可能性」,而且得把這每一種可能性盡可能的列示在「申請專利範圍」之中(可能單案、可能多案),另外專利佈局的思考會觸及的還有包括:

1.專利類型(發明、新型、設計);
2.時程的安排(可以善用優先權);
3.國別的選擇(專利權採屬地主義,想在哪裡受到保護,就得在該國取得專利權。
4.改良可能性思考(優化、改良);
5.其他應用的可能性等等(深化專利強度、或擴大專利保護範圍)
6.等等….

以我個人的實務經驗提供建議參考,如果有意要以專利權保護你的「發明/創意」,「務實」還是最重要的基礎原理原則,在初期,談「佈局」都是言之過早的(錢、資源),除非你已具體的列出成本預算,否則,先善用一些配套的規則,以最低成本,先取得最基本的保護;而如果你的「點子」有進一步商業化的可能性,再來思考佈局其實都還來得及。

時間不是問題,重點是對的時間。
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這觀念是對的,但關鍵依然是「對的今天」。
別覺得自己嫩、自己小,依階段找個對的專家協助你,就可以少走冤枉路。
早知道我就…..,「千金難買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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