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顯示:來自音樂產業的著作權訴訟佔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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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於美國著作權訴訟研究的法律分析公司Lex Machina本月發布了一份報告,對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從2009年1月至2015年6月的著作權訴訟進行了數據歸納和分析。

 

報告顯示,2009年1月至2015年6月美國著作權訴訟大量集中在加利福尼亞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共有2496件,佔該院所有審理案件數量的26.2%。另外,美國紐約南部​​地區法院有1061件著作權訴訟案件,佔該院所有審理案件數量的11.1%。自從2009年之後其他地區的著作權案件數量都沒有超過1000件。

 

值得注意的是,音樂產業涉及的“傳統”著作權案件最多 

 

根據報告數據,訴訟案件原告主要來自音樂產業、出版業、軟體業和時尚業。自從2009年以來,音樂權利組織Broadcast Music共提起了968起訴訟,緊隨其後的是Sony/ATV Song 共提起528起訴訟,出版公司Warner-Tamerlane 401起,音樂發行公司Songs of Universal 374起,音樂發行公司EMI Blackwood 327起。

 

訴訟案件被告主要包括零售商、唱片公司和書籍出版商。其中羅斯百貨(Ross Stores)涉及被訴181起,環球音樂集團(Universal Music) 被訴57起,亞馬遜被訴55起。

 

主要原告方律師事務所為加利福尼亞時尚、藝術和娛樂精品店Doniger/Burroughs,共提起741起訴訟。其客戶有紡織公司Star fabrics, 美國採購商LA Printex Industries等。位列第二的是安德魯斯·庫姆斯律師事務所(J Andrews Coombs Law offices), 共提起305起訴訟。它代表迪斯尼、華納兄弟電影公司、20世紀福布斯和DC漫畫公司。 

 

另外,Call &Jensen律師事務所在142件訴訟案件中,擔任被告方律師事務所。

 

據報告統計,2009年以來,在著作權訴訟案件中,被告在2.8%的案件中贏得官司,原告在22.3%的案件中贏得官司, 64.1%的案件達成庭外和解,10.8%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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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Lex Machina

 

該報告的數據並不包括文件共享的訴訟案件即不包括BT下載,及點到點文件共享(BitTorrent /P2P file sharing )對網站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侵權訴訟

 

數據顯示:2011年後,文件分享類的訴訟案件大爆發。僅2014年,文件分享訴訟案件數量就超過了其他的著作權訴訟案件數量。臭名昭著的色情網站所有者Malibu Media共收到4332起訴訟,成為文件共享類訴訟案件的最大被告。

 

 

(本文轉載自 知產力,作者為何琳玉,原文在此
(Cover photo credit:Marc Biarnès@flickr CC BY 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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