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進行《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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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中國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發布了一項公告,公開徵求《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的修訂意見。

 

《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是2005年9月發布的,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說這次的修訂是為了規範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活動,促進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健康的發展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根據人民網的統整,此次修訂的變化有六:

1. 主管單位由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變更為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

2. 將各類新媒體種類皆納入規定內,如論壇、博客、微博客、即時通訊工具、搜索引擎等

3. 提高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許可的申請標準(如規定總編輯必須是中國公民),但縮短審核時間

4. 總編輯對互聯網新聞資訊內容負有全責

5. 不得傳播涉及他人個人隱私的新聞資訊

6. 轉載新聞不得歪曲及篡改標題的原意

 

關於《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的全文,請按此下載

 

(Cover photo credit:[BarZaN] Qtr@flickr CC BY-N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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