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for business:企業如何善用開放數位內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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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討論到成功的開放商業模式之關鍵,在於辨識你到底真正能提供多少價值,本篇將要聊聊增加價值的方法!

 

那麼,你要如何找到展現價值的方法呢?本文將探討創作者與平台能增加其所做所為的價值之四種方法。在本文中還不會涉及關於增加利潤的討論,畢竟必須先定義與增加你的產品價值,才能進一步設想獲利之道。 

 

1. 建立與作品內容相關的社群

你一定聽過很多各種關於「分享經濟」的社群,但是我不相信社群是真實世界裡的企業在交易流程上得以強化之重要因素,就像前文所述,使用者實際上是從能讓他們找到租屋、房子、二手衣的平台獲得重要價值。我很確定人們會和Uber的司機締結關係,但我猜這並非慣例,也不會形成商業模式的基礎。

 

相反的,社群對於開放數位內容相關的商業模式極其重要,這與價值來自何方息息相關。讓人能在你的平台上找到數位內容並不是一個特別有價值的服務,不論作品內容的品質有多好都一樣。特別是開放數位內容可以在網路上各處合法找到。在此情況下,你需要提供人們一些願意緊緊跟隨的理由。人際關係就會成為這樣的黏著劑,而且它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展現。 

 

對於創作者,促成觀眾之間以及你與觀眾的人際關係是很重要的。要與你的觀眾發展關係,你需要更像他的同儕,而非一個透過顯微鏡觀察他們的人。你要避免單純分享完成品,你必須和你的觀眾溝通、與他們互動,傾聽他們、分享他們的好點子。

 

我最喜歡的作家之一Austin Kleon曾說「若要變得令人有趣,你必須先感興趣」。除了分享,你還要採用觀眾的點子。這是很基本的人際互動之道—我們不喜歡只談論自己而不傾聽他人的人。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在經營作品的觀眾群時,常常會忘記這個常識。或許是因為我們認為自己需要嶄露一種名人的氛圍,但實際上我們做任何事情時都得維持基本人性。這種做法將能展現你的善意,並讓你建立起與觀眾之間的人際關係。就像在真實生活中一樣,這樣的人際關係會帶來線上的忠誠度。Amanda Palmer是一個絕佳例子,他在線上既有很多作品又有很高的互動,讓他的追隨者感受到自己被傾聽、而且與他有所聯繫。

 

對於創作者與平台,讓你的觀眾或使用群建立他們彼此的關係也很重要。平台通常會意識到這點,並在設計使用者經驗時建立所謂的「社交層面」。這對於創作者而言可能比較不那麼直觀,但同樣很有價值。

 

創作者與平台都要有建立與作品相關的社群之目標,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必須營造歸屬感。Jono Bacon在「社群的藝術」一書中寫到:「如果沒有歸屬感,就沒有社群」。本文並不會完整討論如何建立社群,不過可以告訴你,當你和你的社群間促成正向互動時,就會帶來社群。Jono Bacon說過,正向互動會帶給社群連鎖反應,就像是因果報應一樣。

 

不像高品質數位內容,社群是不可取代的。可能會有上百萬個線上社群存在,但是當你屬於其中一個社群時,你無法從參加其他社群中獲得同樣的價值。因此,社群會是連結創作者或平台與觀眾間的良好黏著劑。 

 

2. 決定要如何融入更廣大的網路生態體系並在其中締結與他者的關係

除了建立社群增加黏著性,你應該拒絕建立自己的資訊倉儲。通常投入開放商業模式的人會試圖讓人們留在自己營造出的小框框內,你絕對要避免這樣的衝動。首先,這件事情是不可能做到的。Facebook也曾試過取代整個網路,但是目前他們仍無法使多數人只停留在他們的平台上。大部分創作者與平台都不是Facebook,而且這種壟斷性的行為有違開放理念。開放就是要打破圍牆、要在多個平台間廣泛分享。

 

就算從一個極度自私的角度來看,認知到廣大的網路之存在並思考自己的作品與社群在其中如何定位,也是件聰明的事。身為創作者或平台,你應該找出與其他創作者與平台締結關係的方式。對於創作者而言,合作是很自然的事情。想想不同類型的音樂人是如何合作的,他們可以幫助創作者接觸到新觀眾。這樣的概念同樣適用於平台,促成平台之間的合作,可以讓這個平台的使用者抵達另一個平台,Free Music Archive與Vimeo的合作就是一例。 

 

假如你假裝廣大的網路並不存在,你就會和公眾輿論脫鉤。回到最基本的為人之道,短視近利其實不利於生產力。

 

3. 賦權給社群去創造

Clay Shirky曾寫過,個人創造事物是如何的比消費他人創造的事物更有意義。我很認同這個概念。我的個人部落格比起很多專業分析師而言較為粗陋,但是創作對我而言更有意義。 

 

平台便是在認知此原則的基礎上建立而成。就定義而言,平台使用者是創作者而非消費者,因此他們會比起單純消費更具有黏著性。 

 

創作者也要記住這個想法。你如何讓你的追隨者有機會也成為創作者呢?創作者應該找到一些方法,像是共同孵育早期點子、尋求回饋、讓人們有機會參與創作過程、鼓勵他們混搭作品。

 

若你採取這種富有意義的方式而非單純讓他們走個過場,你的觀眾或使用者採取的各種參與及創意發想之道,都會增加他的投入程度。另外,單純鼓勵創造是不夠的,你應該傾聽並觀察他們的創造結果。而且當觀眾或使用者創造出好的作品內容,你不能將好處占為己有。若有營利的機會,就要給他們應得的好處。平台通常會忽略此事,因而減少了他人的信任度,對於創作者及平台而言都會帶來傷害。 

 

4. 懷抱所作所為背後的社會目的

如果你選擇和全世界分享作品內容,你多半是因為懷有某種社會願景才會這麼做。別害羞的不承認你的願景,反而要再三強調。不論你是單一創作者或一個大平台,知道你正在做什麼而不只是單純最大化利益,將會帶給公眾好處。

 

對於創作者而言,有時候單純顯示你正在做什麼並無法完全展現出你是怎樣的一個人。作為一個貢獻者,推薦他人的作品、協助其他創作者,將會是行為背後更重要的目的。我們尊敬並讚賞這些往外看的人。就像Jono Bacon所寫的「當你展現信任及傾聽能力,你的社群將會對你展現敬意。他們將在那裏傾聽你、與你合作、與你在戰鬥中並肩並成為你可以依靠的大家庭。」

 

平台也許會基於更宏大的願景做出開放內容的決定。強調這個願景很重要,它會讓你的社群有共享的目標,並坦誠的讓各自投注的心力更具有意義。維基媒體基金會就是一個好例子,他們以有意義且可見的目標將全球社群聯繫起來。

 

結語

由於創造內容需要投資精力,甚至是些許的靈魂,我們會傾向高估作品價值。具有創意的作品內容會激勵你、帶給你生命意義、帶給你撫慰。但是最終,任何作品內容對於創作者之外的人而言,都是可以被取代的。我們應在這個難以承受的事實之指點下設計開放內容相關的商業模式。 

 

另外,萬變不離其宗,一切難題都與基本為人之道及常識有關。與其改寫目前市場機制的運作規則,我們應該要訴諸那些經過驗證為真的原則,告訴我們怎麼做才是好的而受喜歡的、如何建立與維持人脈以及如何給予生活意義。 

 

一旦我們運用這些規則在市場運作方式上,我們將會開始看到能產生真正價值的地方,以及了解要如何做才能真正獲益。

 

(本文為 台灣創用CC計畫網站 依據 創用 CC 姓名標示 4.0 國際 授權條款 釋出,作者為柯俊如,原文在此)(Cover photo credit:halfrain@flickr CC BY 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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